《臺灣文壇大事紀要》編纂紀實
民國八十一年∼八十四年

An Overview of Events in Taiwan's Literary World
1992 — 1995

方美芬(Mei-fen Fang)

國家圖書館
National Central Library

壹、計畫緣起

  大事紀要是各種學科領域編纂其歷史的基礎工作,而文壇大事紀要則是撰寫文學史基礎史料的基石。臺灣現代文學大事紀要史料整理成果的出版工作,首先是1985 年 6 月應鳳凰和鐘麗慧合編的《光復後臺灣地區文壇大事紀要》 ,收錄整理了 1946 年 8 月至 1985 年間的文學概況;10 年後由於新資料的大量出現,為能賡續前業,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文建會」)遂委託文訊雜誌社重新修訂。籌備工作從 1982 年元月展開,邀集了秦賢次、張默、張錦郎、應鳳凰、鐘麗慧、陳信元、吳興文等文學史料研究者參與,而由李瑞騰、封德屏綜其事,共費時 2 年時間,始告修訂完成。1995 年 6 月增定版《光復後臺灣地區文壇大事紀要》雖名修訂,但其結合學界和社會的力量,其實是一項偉大的重建工程,更加豐富地呈現了臺灣文學的多樣風貌。

  1994 年在文建會策劃委辦的一場「五十年來臺灣文學研討會」中,張錦郎先生一篇〈臺灣文學需要甚麼樣的工具書?〉一文,引發熱烈迴響,於是遂有「臺灣文學年鑑」編纂計畫的具體實行,1997 年 6 月第一本《 1996 台灣文學年鑑》正式出版,紀錄了 1996 年台灣文學總體表現,其中「文學日誌」部分,是匯積當年文學的大事紀要,至今已編印了 3 年,並確立了由政府主辦,委託學者專家共同合作的模式。然而衡諸歷史的角度,1992 至 1995 年間史料的斷層,多少切斷了臺灣文學歷史的完整性,鑑於此,文建會乃有擬定補缺史料的整理計畫,於是委託長期致力於史料研究的南華大學陳信元副教授負責主持規劃,因此始有《臺灣文壇大事紀要》(民國 81-84 年)的編纂事宜。

貳、內容規劃

  隨著新資料的大量發現以及大環境的改變,企劃下的 1992 至 1995 年(民國 81 至 84 年)的文壇大事紀要收錄範圍,較先前開放了許多,相對地對於資料的取捨、確認、考證、校定等工作卻也增加了不少難度。因此於 1998 年 12 月 12 日召開的顧問會議中,由張默、張錦郎、沈謙、李瑞騰、封德屏、吳興文等 6 位史料研究者所組成的顧問團,具體討論了收錄內容、撰寫體例、審查標準、工作分配等原則,以下就各要項分別說明之。

一、 釐定大事選錄標準

  為能全面性、準確性、周延性地呈現臺灣文學發展全貌,不僅全面清理了具有代表性的文學期刊及報紙副刊和文化版的內容,同時自我檢查報章雜誌預發新聞與實際之間的落差,避免受到媒體左右;故舉凡黨、政、軍文藝決策、藝文法令規章與活動,文學學術活動、文學學術會議,大專校院、研究機構有關現代文學之教學、研究與活動,文學社團的成立、解散與活動,文學獎的設立、揭曉、頒獎,文藝營、寫作班之舉辦,文學刊物的創刊、停刊、休刊以及重要專號、專輯、特集、論戰文章,文學全集、叢書、工具書、重要著作出版和文學作品的中譯外譯,出版社重要記事,作家動態,國際暨兩岸文學交流活動,以及與文學發展有關之政治、社會、經濟、教育、文化、藝術活動與事件等,均從文學繼承觀點來連結過去與現在的文學發展脈動,以反映臺灣文學的變遷脈絡與歷史發展。

二、 確立撰寫體例

  由於大事記是一種綜合性史志,屬於「述而不作」的工作,為能客觀記述並反應文學歷史的發展過程,體裁基本上採編年紀事本末體撰寫方式,以年表為主,記事為輔,簡潔扼要地記錄重要文學事件始末。因此所撰述的文學條目,是以精省凝練的文字來直接陳述大事,同時並注意行文的規格化和通篇語言風格的統一,以及數字書寫與時間表述的一致性和稱謂首尾的統一,而對於相同事件不同時間的報導(如文學獎之揭曉與頒獎),概採統合敘述方式,避免文字過於累贅與繁瑣。

三、 人員培訓

  由於提案人是南華大學編譯出版中心(以下簡稱「南華」),且資料收集利用重鎮在國家圖書館(以下簡稱「國圖」),基本上人員之招募以該校文學所研究生或北部各校中文系所學生為主,以利於研究主持人南華大學副教授陳信元先生以及協同研究人員國家圖書館方美芬小姐就近指導。因此事前對工作人員需先施以短期史料蒐集訓練,並在南華大學圖書館內設立「現代文學研究專室」作為主要工作場所,且由該校電算中心支援相關電腦作業。

四、 嚴格審核定稿

  審核定稿是編纂大事記重要的把關工作,亦是最能體現大事記能否合乎歷史記事觀點的標準。因此最後的審稿工作,主要就(一)確立文學事件內容是否符合大事選錄標準,(二)審核事件本身是否真實正確,(三)所記事件是否重複或缺乏連慣性,(四)編輯人員撰述體例是否合乎行文規範等要項,由顧問們採交錯校稿方式,最後集中陳信元、方美芬綜合整理審訂,全書總計校稿達 10 次以上,避免人為盲點所造成的疏漏,以維持大事記選材、撰述的品質。

參、編纂過程

  由於委託研究專案的時間,受到政府會計部門年度預算執行的限制,因此 1998 年 8 月份企畫案核定下來後,隨即分南華、國圖兩組人員,採多軌制工作分配,俾便控制進度,而兩組人員間的聯繫與經費管控,完全委由南華邱雅芬小姐負責。首先由陳薇如、林芊秀、蘇玉燕、方瓊慧四位同學於 8 月 10 日至 9 月 10 日到國家圖書館期刊室進行中央日報、中國時報、聯合報、自立晚報、中華日報、自由時報、臺灣時報、青年日報、臺灣新生報等報紙資料蒐集、剪貼、分類工作,同時國家圖書館參考組陳雅媚小姐利用公餘時間剪輯更生日報、臺灣新聞報、民眾日報資料,而閱覽組趙麗卿小姐則負責文訊、中外文學、文學臺灣、臺灣文藝、幼獅文藝、國文天地、明道文藝、聯合文學、秋水詩刊、笠詩刊、臺灣詩學季刊、創世紀、現代詩季刊、誠品閱讀等期刊目錄方面的影印工作,其餘屬於政府機構或學術研究單位、學會之刊物,如中央研究院文哲所季刊、中華民國兒童文學學會會訊、中華民國政府出版品目錄彙編與文學出版消息,以及各項文學獎、文學會議之確認,則分別由陳信元先生、方美芬小姐負責,而顧問詩人張默先生則提供並撰述新詩活動及出版訊息。至如另外南華一組人員曾金城、黃瓊娟同學則進行全國性及地方性社團問卷及電話調查工作。至 12 月底止第一階段工作完成後,南華同學即刻排序整理資料,並於 1999 年 1月交由陳信元、張默、方美芬、陳雅媚、張懿文、曾金城、黃瓊娟等 7 人開始初稿撰寫;第二階段工作於 2 月底告一段落後,有關初稿審查及修改、二稿撰寫及複核、索引編製、打字、校對、美工完稿、印刷、裝訂之事宜,則由陳信元先生、方美芬小姐統籌辦理。由於資料遠較預期繁雜,因此在考證、審核上的時間花費比預期為大,經過與文建會溝通結果,同意將專案時間延至 11 月結報出版,至此整個文壇大事紀要增補工作才告交付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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