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漢學研究通訊》辦刊宗旨在於報導國內外漢學研究的動態。報導內容包括:(1)中國學相關學科或跨學科研究成果的綜述;(2)國內外漢學研究狀況或進行中之計畫項目;(3)國際漢學機構介紹;(4)重要學術會議紀要;(5)中外著名漢學家傳略、業績與貢獻;(6)學人訪談;(7)各專題研究論著目錄;(8)新刊書評或簡介等。園地公開,歡迎海內外學者賜稿和提供消息。 |
| 二、 |
本刊專論刊載以中文稿為原則(含譯著),文長以一萬字左右為度,最長不得超過二萬字。特約稿件則不在此限。若有相關照片、圖片,亦盼隨文附上。 |
| 三、 |
本刊為季刊,每年二、五、八、十一月各出版一期紙本形式的版本,每期出版前二個月截稿。本刊網路上之電子形式版,於紙本出版後在「漢學研究中心全球資訊網」(http://ccs.ncl.edu.tw)中刊出。 |
| 四、 |
來稿以電腦打字列印為佳(請使用與Microsoft
Word相容系統之軟體),橫排,並附磁片。書寫手稿,請用稿紙清楚繕正,並使用本刊現行之格式及標點符號。 |
| 五、 |
來稿以未曾發表者為限,且同一文稿請勿同時分投至國內外其他刊物。譯稿請註明出處,並附原文及翻譯授權書。 |
| 六、 |
來稿請附個人簡介(註明所屬學校機構及職稱),並附通訊地址、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等聯絡資料。 |
| 七、 |
來稿一經採用刊出發表,即按相關規定致贈稿酬(稿酬已包括以各種形式發行之報酬)。投稿者若僅同意以紙本形式發表者,請於來稿時特別註明。 |
| 八、 |
本刊對於來稿之文字有刪改權,如不願刪改者,請於來稿上註明。無法刊出之稿件將儘速奉還。 |
| 九、 |
本刊著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本刊則享有著作財產權;日後除著作者本人將其個人著作結集出版外,凡任何人任何目的之翻印、轉載、翻譯等皆須事先徵得本刊同意。 |
| 十、 |
來稿如有抄襲等侵權行為,投稿者應負相關法律責任。 |
| 十一、 |
投稿請寄送100-01臺北市中山南路20號《漢學研究通訊》編輯部,或寄電子郵件至:ccsnews@msg.ncl.edu.tw。 ↑TO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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